這讓我想到有篇文章可以分享,連結如下:http://flexblog.faratasystems.com/2012/07/19/adobe-or-html5
提到有種情況是這樣的:如果你是專門開發企業內部使的的程式,而且會有需求是來自使用者可能會用手機或平板,有的用 android的,有的用 IOS的,有的是 blackberry,有的是 windows phone的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你會怎麼作 ?
開發 pure web application or mobile applicaiton 或是像 facebook 先前的方式採用 html5 ?
如果是 pure web application的話,是否考慮到 interface for desktop and mobile user
如果是 mobile application的話,一隻相同的程式是否要寫不同的 native版本 for 不同的 mobile 作業系統
如果是用html5 的話,是否評估過其開發的時程跟其它語言開發的時程是否有差距,其效能為何,是否也會碰到 facebook 的問題
有沒有其它的 solution,寫一次就可以在任何 mobile device上執行的呀,就像 Java一樣
作者是建議 Adobe AIR,那你呢 ?
最後,在文章中學到的英文俚語要跟大家分享
men who shave in the evening love their wives, and those who shave in the morning love their work.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